湖南省2025年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通知

发布时间:
来源: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

  各市州卫生健康委:

  为做好我省2025年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工作,按照《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公告》(2025年1号)(以下简称《公告》)安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640 (3).png

  一、报名要求

  (一)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拥有本省户籍,在本省医疗机构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五年(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1日,自公证之日起计算),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经指导老师评议合格

  2. 指导老师应当为主要执业机构注册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且具有中医类别医师资格,从事中医临床工作满十五年以上或者具有中医类别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指导老师同时带徒不超过4人

  3. 由至少2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推荐医师不包括其指导老师。推荐医师应当为被推荐者长期临床实践所在地级市相关专业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其执业范围应为考生报考病症的相关专业,应当对考生的医术特点、学术特长有深入了解。每位推荐医师当年推荐不超过2人

  (二)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拥有本省户籍,具有医术渊源,在本省医疗机构中医医师指导下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1日),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施行前(2017年7月1日前)已经在本省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

  2. 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并得到患者的广泛认可;

  3. 由至少2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推荐医师应当为被推荐者长期临床实践所在地级市相关专业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其执业范围应为考生报考病症的相关专业,应当对考生的医术特点、学术特长有深入了解。每位推荐医师当年推荐不超过2人

  (三)具有本省《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临床以提供中医药服务为主,在某一中医专业领域具有特长、临床疗效较好的乡村医生。

  (四)已经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的人员。

  (五)已经取得中医师(士)技术职称,且认定为中医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

  报考人员须认真对照报考条件,确认本人符合报名规定并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申报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报名参加考核的,一经查实考核成绩即无效。

  二、报名安排

  (一)网上报名

  1. 考生请登录湖南医考网,点击“湖南省中医类别考试(考核)考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2.2025年8月22日-8月31日开放网上报名系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的,不再接受线下报名)

  3.考核的类别分为内服方药、外治技术、内服方药加外治技术,具体报考中医病症及中医医疗技术参照《湖南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考核首批中医病证分类及中医医疗技术目录的通知》(湘中医药函〔2018〕94号)、《中医医疗技术手册(2013普及版)》。

  (二)现场提交材料

  1. 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应于2025年9月1日-9月12日期间,向其长期临床实践所在地的县市区中医药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师承学习人员)/(经多年实践)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

  ⑵省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湖南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报情况表》;

  ⑶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2寸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片3张和1张电子照片;

  ⑷ 中医医术专长综述,包括医术的基本内容及特点描述、适应症或者适应范围、安全性及有效性的说明等,以及能够证明医术专长确有疗效的相关资料。

  2. 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⑴ 指导老师有效身份证明、《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医类别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指导老师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中医临床工作十五年以上证明原件;

  ⑵ 经县级以上公证机构公证的跟师学习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

  ⑶ 从跟师学习合同公证之日起,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五年的证明材料(如跟师学习综述不少于2000字,跟师学习笔记每年6份等),反映跟师学习的医案,每年不少于3份

  ⑷ 指导老师出具的跟师学习情况书面评价意见、出师结论;

  ⑸两名以上推荐医师的推荐材料,含推荐医师推荐承诺书、推荐者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推荐医师主执业机构意见。

  3. 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的,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⑴ 医术渊源及临床实践记录的相关证明材料,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证明材料。所从事的五年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时间全部或部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实施(即2017年7月1日)之后的,须提供该时间段内在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指导下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的证明材料;

  ⑵患者推荐证明应包括:患者姓名、身份信息、住址、单位、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及所患疾病、诊疗经过及疗效等情况。推荐证明应能体现临床实践活动满五年对于患者与被推荐人有近亲属或利害关系的应当予以回避

  ⑶ 反映确有专长的医案,每年不少于3份

  ⑷ 其他能够证明医术专长确有疗效的相关资料;

  ⑸两名以上推荐医师的推荐材料,含推荐医师推荐承诺书、推荐者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推荐医师主执业机构意见。

  4. 具有本省《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还需提交在有效期内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 已经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的,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⑴《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原件和复印件;

  ⑵ 继续跟师学习满两年证明材料(继续跟师两年的合同,或由指导老师所在医疗机构提供书面证明);

  ⑶ 继续学习跟师笔记和临床实践记录等。

  6. 已经取得《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的,还需提交《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 已经取得中医师(士)技术职称,且认定为中医助理医师资格的,还需提交助理医师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相关报名资料及表格样表,请在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官网公共服务的下载服务专区下载。

  三、报名资料审核

  (一)县级初审

  初审时间为2025年9月13日-9月30日。各县市区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申请者提交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中医临床实践活动中是否存在不良事件进行审核。申请者在师承跟师和从事中医临床实践中存在医疗纠纷且造成严重后果的、未在本辖区医疗机构师承跟师和从事中医临床实践的、申报材料不实不全的、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属于中医医术专长的,不予受理。县市区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推荐医师推荐行为及考生临床实践活动单位的监管,对开展中医临床实践活动考生人数异常的临床实践单位要进行现场核实。

  县市区中医药主管部门于2025年10月1日前,将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及申报材料提交至市州中医药主管部门。

  (二)市级复审

  复审时间为2025年10月9日-10月17日。各市州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对所辖县市区上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等复审,于2025年10月18日前将复审通过人员名单及及申报材料报省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医管处。

  市州中医药主管部门在复核过程中,发现县市区中医药主管部门审查把关不严的要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人责任,对协助提供虚假材料,存在徇私舞弊,审查通过明显不符合报名条件人员的,应严肃处理。

  (三)省级终审

  终审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10月31日。省中医药管理局对市州报送材料进行终审,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及指导老师和推荐医师信息将在省中医药管理局官网和湖南医考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天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省中医药管理局将向市州卫生健康委反馈人员名单,各地要及时通知审核公示通过考生。准考证将于实践技能考核前10天下发,请考生到湖南省医考网湖南省中医类别考试(考核)考务管理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核组织

  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工作(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对考核通过且岗前培训合格者,发放《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

  五、其他要求

  (一)认真组织考核报名

  开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人员培养与考核机制的重要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中医医术确有专长考核报名审核工作, 学懂弄通政策、切实履行职责、严格坚持原则、耐心做好解答, 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进行。要运用多种形式宣传解读中医医术确有专长考核政策,准确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让符合报考条件的中医药人员及时、准确、真实了解考核政策要求。

  (二)严格做好资料审核

  各县市区中医药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严格按照要求审查报名资格及报考资料, 并认真核实其中医医术实践、师承指导老师、推荐医师、患者推荐证明和合同等材料的真实性。考生报考所须的各类证照及证书原件由各县市区中医药主管部门在初审时现场查验, 并收取复印件, 原件资料由考生本人保管。市州中医药主管部门要指导县市区做好资料审核,组织中医药专家对辖区上报材料集中进行现场审查, 形成复审意见,不合格者退回申请所在地的县市区中医药主管部门。

  (三)扎实开展执业管理

  各市州、县市区中医药主管部门要支持取得中医(专长)医师执业证书》的人员,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 以个人开业的方式或者在医疗机构内从事中医医疗活动, 鼓励到基层执业。县市区中医药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中医(专长)医师的培训,为中医(专长)医师接受继续教育提供条件,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中医(专长)医师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重点对其执业范围、诊疗行为以及广告宣传等进行监督检查。

  工作推进中有关问题请及时向省中医药管理局反馈。

  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5年7月31日

分享到:

作者:悬壶中医教育

THE END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悬壶中医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悬壶中医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悬壶中医教育中医师承班
悬壶中医教育中医专长培训班
悬壶教育微信
微信订阅号
企业服务号
官方微网
工作时间
周一到周六
9:00-18:00
在线咨询

微信扫一扫X

课程咨询
up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