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周至县传统医学师承和医术确有专长等人员临床实践报备通知
各医疗机构:
按照《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传统医学师承和医术确有专长等人员临床实践报备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传统医学师承和医术确有专长人员临床实践管理,根据《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令第 52号)(老专长考试办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5号)(新专长考试办法)有关规定,现对全县传统医学师承和医术确有专长等人员临床实践报备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对象
(一)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依法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拟参加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老专长)或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人员(新专长);
(二)经多年传统医学临床实践医术确有专长,依法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拟参加传统医学确有专长考核(老专长)或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人员(新专长):
(三)辖区内传统医学师承指导老师。
二、开展摸底统计
(一)人员范围
1. 辖区内传统医学师承人员(其师承指导老师单位在周至县的)。
①《师承关系合同书》公证之日起,未满三年或满三年但未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
②未满五年或满五年但未取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
2. 辖区内传统医学确有专长人员。依法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尚未取得《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
3. 辖区内传统医学师承指导老师
(二)时间安排
1. 统计填报、审核,2025年9月18日-9月26日
2. 县局汇总整理,9月30日前,上报市卫生健康委
(三)工作要求
1. 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报备对象摸底统计工作严格审核,确保报备对象信息真实、准确。对于弄虚作假伪造证明的机构及个人,一经查出严肃处理。
2. 各医疗机构填写《西安市传统医学师承和医术确有专长人员信息登记表》及《西安市传统医学师承和医术确有专长人员临床实践活动信息汇总表》。(在卫生室临床实践人员镇村两级签字盖章上报)
3. 各医疗机构开展传统医学师承教学指导老师进行底统计,并填报《西安市传统医学师承指导老师带教登记表》以及《西安市传统医学师承和医术确有专长人员临床实践活动信息汇总表》。
4. 所有资料纸质版(加盖公章)各1份报送至县卫生健康局中医药管理科,并将电子版发送至周至县中医药示范县创建微信群。
三、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一)及时报备。各医疗机构负责对于2025年8月31日后进行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临床实践人员的报备工作,具体由各医疗机构于师承合同公证或开展确有专长实践活动30天内主动向县卫生健康局进行报备,师承人员指导老师主执业机构周至县的,应由指导老师本人主动向主执业机构报备。周至县中医药学会负责辖区临床实践人员的业务督导指导工作。
(二)统计上报。各医疗机构要定期做好传统医学师承和医术确有专长等人员临床实践报备登记录入工作,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县卫生健康局中医药管理科统一汇总报备年度新增人员(仅限当年一年)。报备情况作为传统医学师承、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及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重要依据。
周至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9月17日
作者:悬壶中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