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陕西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报规则
2021年陕西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报规则
【摘要】根据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发布的通知,2018年8月15日发布的《陕西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暂行规定》废止,后期执行2021年11月3日发布的修订版本,悬壶中医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1年陕西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报规则”相关内容,具体如下。
2021年陕西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报规则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的申报应包括擅长治疗的病证范围和使用的中医药技术方法。
(一)病证范围指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的某一类疾病(如“肺系病类”)或某一个疾病(如“咳嗽病”)。病证范围的申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疾病名称分类与代码》(见附件1),仅可申请“某一类”或“某一个”疾病。具体如下:
1.申请“某一类”疾病表示该病类的多个疾病均掌握(如申请“肺系病类”就表示掌握“肺系病类”下的14个疾病)。
2.申请“某一个”疾病表示仅掌握该种单一疾病(如选择“咳嗽病”,就表示仅掌握“咳嗽病”1个疾病)。
3.申请专长考核,原则上不可再次或多年申请报考不同的病症范围。考核合格者,核发此病症范围的《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考核不合格者,再次申请参加考核,若要更改报考的病症范围,只允许“同一类”病证缩小范围申报(如原来申请“肺系病类”的,可以更改为申请“肺系病类”下的“咳嗽病”)。
(二)中医药技术方法分三类:内服方药类、外治技术类、内服方药和外治技术同用类;上述三类只可申报其中一类。申报的内服方药或外治技术必须在所提供的回顾性医术实践资料中有所体现。外治技术以《中医医疗技术目录》为准(见附件2)。外治技术的申请应明确到“技术名称”,而不能只申请“技术类别”,可以申请一个或多个“技术名称”。